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通知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通知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维峰电子,股票代码:301328,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对本次选聘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根据公司需求,对服务范围内企业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二)对服务范围内企业进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对服务范围内企业出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如有);
(四)对服务范围内企业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五)对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由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审计说明、核查意见、鉴证报告等;
(六)为公司日常会计核算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服务。
二、候选事务所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执业资格,执业三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前三年年检合格(含复检)或经整改后行业监管部门确认符合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执业期间至少具有一项上市企业审计业绩,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且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次数不超过两次;
(三)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五年(含)以上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主审经历(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拟派项目服务团队工作人员至少五人具备三年以上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全体成员必须是事务所在编的、在合同期内且能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期的正式员工,同时不得有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审计鉴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六)能够保守被服务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三、候选事务所报名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影印件(如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事务所为分所机构,则需提供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如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事务所为分所机构,则总所和分所均要提供);
3、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许可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4、2021-2023年度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书;
5、拟提供本次审计服务的团队人员清单,项目负责人、签字会计师及主要项目人员的简历和个人资质证书影印件;
6、相关审计业绩证明材料;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当能够体现事务所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会计师的姓名,包括但不限于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报告关键页;
7、本次审计服务的报价;
8、其他能够证明符合资格要求的文件。
9、上述材料均需单独加盖公章,材料数量较多的可采用首页加盖公章,整体加盖骑缝章的方式。
(二)报名方式
请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候选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10月13日17:00前将材料电子版(已签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cwdg@wcon.com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69-85358915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15号
(三)竞争性谈判时间
本公司将于2024年10月14日前向通过初步审核的候选会计师事务所发出邀请。接到邀请的事务所请在约定的时间携带材料原件前来公司进行现场沟通交流。
四、公告渠道
公司网站:www.wcon.com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